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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咨询服务(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0:23:17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咨询服务(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全面评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推动集团中期评估与修编工作顺利实施,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咨询单位协助集团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与修编工作,敬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规划〔2023〕153号)相关规定和市国资委相关要求,为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复印件。
2. 报价人经营范围应具有管理咨询、规划咨询或经济咨询等相关咨询服务内容,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复印件上所列为准。
3. 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本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人至少承担过1项大型国资国企中长期规划编制或规划中期评估修编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项国资国企规划咨询服务项目的负责人。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地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2109会议室。
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17:10(北京时间)。
四、最高限价
报价的最高限价为22万元,报价金额不得等于或大于22万元,否则,报价文件将无效。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价人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报价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723005127
附件: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咨询服务(第二次)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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