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铺出租概况:
(一) 小面商铺(附件1):操作间面积26.28㎡,有独立库房6㎡,设施设备齐全,接收即用,年租金报价不低于:12万/年;
(二) 小吃商铺(附件2):操作间面积30㎡,有独立库房6㎡,设施设备齐全,接收即用,年租金报价不低于:10万/年;
(三) 小面+小吃商铺合租:年租金不低于:20万/年;
(四) 加水站(附件6):设备齐全,接手即用,年租金报价不低于3万元/年;
(五) 空置商铺两个(附件3、4):商铺面积12㎡,无库房,每个商铺年租金报价不低于:3万/年;
(六)敞开式空置商铺(附件5)1个:商铺面积12㎡,无库房,每个商铺年租金报价不低于2万/年。
二、 合作经营要求:
(一)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二)经营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部门规范要求;
(三)合同签订周期:1年(以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如合同终止后,需续租,享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五)诚信经营、合法经营,需服从冷水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合作模式:
(一)小面商铺、小吃商铺、空置商铺以租金加提成(提成比例不低于营业额的10%)的方式出租;
(二) 租赁单位及个人所经营的售卖商品,必须在冷水服务区收银台付款购票后,方可兑换相应商品,收银台负责统一收款管理,禁止租赁区域工作人员私自收款;
(三) 当月25日至次月26日为营业额核算周期,每月30日营地公司财务中心汇款至租赁单位或个人合法实名账户;
(四) 租赁单位及个人需承担租赁营业区域的人力和售卖商品成本,水电及维护费用;
(五) 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军;
联系电话:15823104779;
联系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冷水镇蒓乡路201号(G50高速公路冷水服务区1503km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