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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项目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采购竞争性比选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4 09:14:23

本项目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项目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采购准备组织实施,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计划以招标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项目。
1.1招标范围: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完成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施工图深化设计并进行相应所需的材料供应(不含混凝土)。
1.3材料采购交货地点: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施工现场,按比选人要求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
1.4供 货 期: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具体以项目工期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1.5招标材料采购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暂定工程量 备注
1 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 套 2 
备注: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具体供货数量以竞争性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竞争性比选人确认的实际到货合格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注:须对上述信誉要求作出承诺即可,并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标报价说明:
(1)竞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投标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招标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招标人暂估量,如实际工程量与暂估量有出入,则该出入部分工程量单价按签约合同单价计量。
(3)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 70000 元(大写:柒万元整)(不含税金额)。
注:投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报价为无效竞标(详见格式“五、已标价报价清单”)
2、供货要求:
(1)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导向系统设计指南》(重庆市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以及其它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安全性及时限负责。投标人应按照比选人的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施工图深化设计资料,配合作好方案讨论、修改、定稿等工作,并与比选人及时配合与协调。投标人保证其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和实用性,且不侵犯任何他人的合法权利或权益。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见附件。
②《高速公路服务区导向系统设计指南》要求:
位置:入口主线与场地间的分流带内,距分流鼻宜≥20m,条件受限时可设于匝道外侧
内容要素:形象 LOGO、服务区星级(可选)、服务区中英文名称、主要功能图标、营运公司名称、剩余停车位数(可选)
字体: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标准色:咖啡色(C50 M70 Y80 K70)
材料工艺:衬板:3.0mm 乳白色透光亚克力板
 面板:1.2mm 拉丝不锈钢烤漆
 光源:LED 光源
 骨架:60mm×60mm×3.0mm(Q235)方钢管
 底座:3.5mx2.0mx1.5m(C25)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预埋连接件)

③其它要求:骨架所采用的方钢应按《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蚀技术条件》(GB/T 18226-2015)要求进行镀锌。
(2)材料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效果图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满足《高速公路服务区导向系统设计指南》(重庆市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等国家质量技术要求和重庆市相关标准规定,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其它质量要求,同时按批量提供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3、本次投标文件的组成:
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装订成册。应注意填写清楚,文件表述应前后一致。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在满足比选文件所有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进行第二轮报价。请各报价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具体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竞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和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齐全。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要求 1、投标人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若报价为下浮比例方式,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标文件或者竞标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投标保证金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注:条款1.1.1、1.1.2、1.1.3均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如不满足,按否决竞标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按否决竞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报价低于成本不具备竞争性;
(5)不同投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6)投标人必须保证竞标文件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供的文件虚假不真实,直接按否决处理。
候选人推荐    若各标段报名家数大于等于三家,则经评审合格的候选人按价格由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合格的候选人不足3名(有效候选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则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存在计算错误,则按以下规则进行算术修正: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和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是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五、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西湖路支行
账户性质:(一般户、收入户)
账号:3100038119100018671
行号:102653001602
投标保证金以比选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大足服务区造型标志采购) 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
7、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合同签订前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招标人确认后签订合同。
2、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在投标人无任何违约或赔偿的情况下退还,不计利息。
3、合同期间,如果投标人发生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按照约定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和损失金额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产生赔付事项,招标人有权在其保证金内扣除投标人应承担部分金额用以支付赔付;若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期间,如果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退出、解除或终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被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在扣除后两日内予以补足,否则按照每日应补足金额的1%向招标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七、招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招标文件在平台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219.152.86.11:8088/pms/)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方式自行下载。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二)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219.152.86.11:8088/pms/)上发布。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4号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3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沙坪坝区档案馆旁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五)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等不能到场开标,可通过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标书进行报名。不到场参与开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当第一次不足三家报名时,不予开标,标书当场退回;第二次不足三家报名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开标。
(六)密封要求:
将按第三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项目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采购
投标文件
2023年 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七)特别提醒:若投标人恶意竞标后不按招标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履约,招标人将直接将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含法人代表与委托代理人)一并拉入黑名单,不得参与通力公司所有招标项目报价。
(八)廉政约定:
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敬请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报价过程中,将招标人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我司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举报(须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联系人:崔老师   举报电话:023-89187977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九)采购合同(附后):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4号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3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沙坪坝区档案馆旁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88563373;葛老师、电话:17783903344 

附件:

重庆渝蓉高速公路大足石刻服务区项目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下载

不锈钢造型内发光标志牌施工图设计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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