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2018年7月)的要求,我单位于2018年11月公告了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再次公告相关信息,征求项目沿线的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6911安康-来凤联络线的中段,也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三环十二射七联线”中“一联线”的南段。拟建公路位于重庆市奉节县和巫山县境内,计划于2019年开工,2024年竣工,建设工期6年。
拟建公路线路起点位于奉节县万年村,接奉溪高速孙家崖隧道,设奉节东枢纽互通连接沪蓉高速,线路由北向南布线,途经奉节县夔门街道、永乐镇、长安土家族乡以及巫山县大溪乡、庙宇镇,终点位于巫山县红椿乡飞播林场附近的渝鄂界,与本项目湖北段顺接,路线全长48.752km,总投资约142.47亿元。主线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5.5m。主要工程量为挖方量1752.49万m3,填方量833.92万m3,防护排水工程2.69万m3,设置大桥3678m/8座,涵洞7道,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2处,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养护中心1处,隧道救援、消防站2处。另设大溪连接线和长安连接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公路建设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路基、桥隧工程(包括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占地对土地利用、农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拟建公路主要以隧道形式穿越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区域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较小,对保护区生境的破坏程度有限。长安连接线穿越重庆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涉及核心区及缓冲区范围,采取严格生物措施及工程措施后,对其影响小。
(2)施工期设置施工生产区主要包括物料堆场、预制场和机械停放点等,预制场生产废水、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等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拟建公路有2座桥梁涉及跨越河流,只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避开汛期施工,合理处治桥梁钻渣等环境保护措施,桥梁施工对上述河流影响较小。
(4)拟建公路两侧中心线200m范围内共有声、环境空气敏感目标44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
(5)施工期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以扬尘污染和摊铺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营运期连接线未设置集中式排放源,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上通行车辆的汽车尾气。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通过沿线土地开发,可以实现占补平衡;工程设置的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占地,施工完毕后拆除设备,平整场地,进行恢复植被。在自然保护区路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渣场、料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禁止设置在自然保护区内,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施工期生态监理与监测,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猎杀野生动物,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的落实。
(2)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雨天施工;及时实施道路防护工程,缩短路基开挖形成的边坡裸露时间;妥善处置桥梁钻渣;预制场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营运期定期清理排水系统,从而保证路面、桥面排水疏通。
(3)噪声污染控制: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村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营运期对营运中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护措施;加强养护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并进行跟踪监测。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加强对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措施;施工生产区等施工现场采用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6911安康-来凤联络线的中段,也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三环十二射七联线”中“一联线”的南段,其建设对于完善国家及重庆市高速公路网、促进区域旅游发展及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调查与评价,拟建公路选线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虽然其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水环境、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此外,根据建设单位公众参与调查情况,被调查的公众均无反对意见。综上所述,拟建公路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见附件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沿线受影响的村庄、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了解该公路的规划和建设情况;该公路建设区域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修建该公路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公路施工期减轻粉尘污染、噪声污染影响的主要措施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您是否赞同修建该公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通过调查问卷、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建设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3-89138749 E-mail:53280900@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邮编:401147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51-7210227 E-mail:sxjthb@126.com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79号 邮编:030006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起10个工作日之内,即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4日。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