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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江南、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工作竞争性询价函
发布时间:2018-11-05 17:34:22

一、项目概况

据工可资料,本项目拟起于奉节县万年村,止于巫山县红椿乡,初测路线约48.07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36亿元。本项目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拟建项目将穿越江南、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专题工作,现进行竞争性询价。

二、招标内容

2.1 合同段划分

江南、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工作划为一个合同段

2.2 主要工作内容

2.2.1调查、分析自然保护区现状、规划及与拟建项目的关系等;

2.2.2收集工可、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等技术资料;

2.2.3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编制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和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

2.2.4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和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达到主管部门对编制报告书的深度要求。

三、进度计划

报价人必须保证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的质量符合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因质量返工、修改的责任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必须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天内提交影响专题报告。

    四、验收标准和支付方式

4.1影响专题报告的最终成果是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和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书,以获得有审批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为验收依据。

4.2第一次支付:报价人提交经环保主管部门初步认可的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二次支付:获得环保主管部门通过审查的意见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如报价人未能在15天内提交报告,或者虽按期提交报告但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环保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询价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相关损失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人资格

邀请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询价:

5.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5.2近3年完成过1个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工作。

5.3 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5.4凡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相关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报价文件

6.1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报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5)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2 报价文件的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3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密封

(1)编制完整的报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2)报价人将上述报价文件按要求填写和装订后,统一装入一个封套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七、报价

7.1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报价人所报价格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纠纷、管理、保险、税费、安全、会务、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7.2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询价人公布的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7.3本合同段的控制价为: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八、开标

8.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8.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北京时间)

8.3开标地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208室

8.4若出现不同报价人的报价相同时,则采用在开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排名先后。

九、评审及定标

9.1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9.2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推荐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即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报价文件中业绩、人员要求的报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1~3名候选人。

9.3评审委员会由特邀专家、集团建设管理部、法务审计部、计划财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人员由5人组成。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210室    邮编:401121

联系人:李阳、冯畅  

电  话:(023)89138749、89138748

传  真:(023)8913874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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