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潜在比选申请人对中国西部装饰材料物流中心LED户外弧形显示屏采购及安装质疑的问题澄清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质疑1、比选文件第4页第3.1条: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事实依据:1、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为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使用的资质证书。本次比选为LED显示屏项目,属于电子产品工程,电子产品的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本次选择供应商应为电子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电子产品工程商。综上所述,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不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
回复:通过认真研究确定修改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质疑2:比选文件第9页售后服务体系保障能力:投标人己通ISO9O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9O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回复:修改为显示屏厂商具有ISO9O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疑3:比选文件第12页技术标准表中“弧形屏产品的专利证书”。
回复:取消“弧形屏产品的专利证书”要求。
二、补疑内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保证金。
修改为: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保证金。
特别说明:
●不管比选申请人是否在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1&key=)下载了本答疑补遗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本答疑书内容及所有招标过程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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