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概算分解或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二)报价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三)报价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期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概算分解项目。(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与总承包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六)参加过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上述资质要求,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证书、业绩的合同文件。资料要求均为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二、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档。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3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三、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