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专项债券法律咨询类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类别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专项债券法律咨询类 | ≥4家 |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程序合法的律师事务所。
(二)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扫描件)
(三)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截图)
(注意:“申请入库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应包含“申请入库资格要求”中的对应证明材料)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 30日晚上24:00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