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方向(一级) | 合格供方库类别(二级)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咨询服务方向 | 股权类专项审计咨询 | ≥4家 |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会计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经营书。
(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择选机构应在国资委合格供方库存名单《关于确定2017—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渝国资[2017]438号)。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分所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授权经营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四)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截图)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9月 29日17时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