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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非必须招标项目(土地勘界类)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0 16:32:13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土地勘界类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资格条件

(一)土地勘界类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注:重庆市外企业,应当在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测绘资质登记手续,且在登记有效期范围内);

2.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企事业单位(重庆市外企业需要入渝备案证);

3.项目负责人(1人):(1)取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2)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或铁路)用地勘测定界测量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年龄不超过60周岁。技术负责人(2人及以上):(1)取得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2)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或铁路)用地勘测定界测量项目的测绘工程师;(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有项目所在地或相似地区的相关工作经验,并有一个以上项目业绩证明;

5.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或铁路)用地勘测定界测量项目业绩(单个补征地合同、临时用地合同不计入业绩),且取得自然资源部或重庆市政府批文;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档。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24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三、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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