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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边坡水毁劳务类等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08:30:02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合格供方库类别

入库单位数量

01

边坡水毁劳务类

≥4家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结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边坡水毁类工程。

(四)现场负责人要求职称为工程师以上,并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企业资质证明(扫描件)

(四)人员资格要求(扫描件)

(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五)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六)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截图)

(注意:“申请入库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应包含“申请入库资格要求”中的对应证明材料)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5月 7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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