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09:10:05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合格供方库类别

入库单位数量

1

咨询服务方向-废旧机械设备回收

≥4家

2

咨询服务方向-汽车报废回收

≥4家

3

咨询服务方向-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主城区)

≥4家

4

咨询服务方向-拖车租赁

≥4家

5

咨询服务方向-滑移装载机租赁

≥4家

6

咨询服务方向-履带式挖掘机租赁

≥4家

7

咨询服务方向-轮式装载机租赁

≥4家

8

咨询服务方向-建设工程类外委检测

≥4家

9

咨询服务方向-运输

≥4家

10

咨询服务方向-企业合资合作服务

≥4家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1、废旧机械设备回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等

2、汽车报废回收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

(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主城区)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汽车维修

(三)具有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小型汽车)

4、拖车租赁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车辆租赁或运输

5、滑移装载机租赁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机械租赁

6、履带式挖掘机租赁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机械租赁

7、轮式装载机租赁

(一)申请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营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机械租赁。

8、建设工程类外委检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见证取样+专项检测资质的企业。

9、运输

(一)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货运类或运输类或租赁类)

(三)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租赁经营许可证

10、企业合资合作服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在重庆市内的子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三)经营范围包含咨询服务类。

(四)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有相关咨询业绩。
    (五)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六)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意:“申请入库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应包含“申请入库资格要求”中的对应证明材料)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5月 14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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