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税务咨询服务类非必须招标项目永久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类别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咨询服务方向-税务咨询服务类 | ≥4家 |
二、提供服务类型
(一)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含纳税申报代理业务、发票相关代理、税收优惠代理、清税注销代理、建账记账、涉税争议等税务事项的代理业务;
(二)税务咨询业务:含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业务、税务尽职调查等业务;
(三)涉税鉴证业务:含企业所得所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所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等业务;
(四)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含涉税培训服务、税收信息化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
三、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三)事务所等级评定(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2020年度公告为准)为A级及以上;
(四)专职从业人员20名及以上,其中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10名及以上;
(五)从业人员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或有任何不良执业记录等;
(六)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
四、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入库单位简介;
(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五)提供20人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中需提供10人及以上税务师证书;
(六)事务所等级评定证明;
(七)承诺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业人员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或有任何不良执业记录等);
(八)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九)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十)所有申请入库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1年1月7日17:00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六、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