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方向(一级) | 合格供方库类别(二级)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咨询服务方向 | 新增单价审核及限价编制 | ≥4家 |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
(三)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造价咨询或高速公路结算审核业绩。
(四)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造价师甲级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六)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造价咨询类”专业成员。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证明
(四)人员资格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
(五)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六)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截图)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1年2月 22日17:00时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库申请资料除复印或扫描不清晰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得补充资料。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