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
东北营运分公司奉巫段2020年路面抢险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3:05:27

本项目东北营运分公司奉巫段2020年路面抢险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准备组织实施,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计划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本项目为东北营运分公司奉巫段2020年路面抢险工程选取沥青拌合站以采购沥青混合料。
竞争性比选沥青混合料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工程
位置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东北营运分公司奉巫段 改性AC-13(石灰石) t 400 成品沥青混合料,以及生产所需所有材料(含:石灰岩、矿粉、沥青等),燃油、机械设备、人工、保险等均由竞价人提供。税率13%
2 重交AC-20(石灰石) t 350
合计 750 t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沥青混合料/砼生产、加工销售等均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标报价说明:
(1)竞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含税单价。竞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竞争性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因竞价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竞价人需依法向竞争性比选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竞争性比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竞价人应按照竞争性比选人要求,及时向竞争性比选人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竞价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竞争性比选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竞价人需向竞争性比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报价明细表中沥青混合料数量为预计数量,竞争性比选人与中标人仅签订单价合同(按实际数量为准,无固定总金额),具体结算以竞争性比选人与竞价人双方现场共同认证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基准。
(4)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2975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5)本合同数量为预计量,以比选人签认的实际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注:竞价人的竞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均为无效竞标(详见格式“五、已标价报价清单”)。
2、拌合站设备及场地、人员要求:
2.1、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为2000型及以上(自有或租赁,需保证生产期间设备不变动),搅拌设备各大系统均应处于完好状态。搅拌设备计量系统及站内其他称重计量系统均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如果因为竞价人设备因素导致沥青混合料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承担,并且比选人有权从支付竞价人费中直接扣除。
2.2、生产期间,竞价人负责免费提供比选人管理人员住宿及伙食。
2.3、生产期间,竞价人配备拌合设备操作人员2人、设备维修人员2人及生产辅助人员3人以上,并确保设备维修保养及时,中途发生故障,务必确保在24小时内修复,且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及沥青混合料级配组织生产。
2.4、竞价人拌合站操作室必须配备逐盘打印机,生产期间必须进行逐盘打印。
2.5、竞价人必须保证过磅设备的称重系统、自动打印系统完好(磅单需为四联单),否则发现一次,所有车次均按发现的缺斤少两扣除;运输车辆需要加水的,不能空车称重后加水,必须在装料称重后再加水,否则在结算时按1吨/每车次扣除相应沥青混合料的款项。
3、进度要求:竞价人在接到比选人中标通知后,立即组织拌合站设备、人员、原材料进场,确保在合同实施期间竞价人配合比选人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如确因自有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应于实施前七个工作日与比选人协商,适时调整生产作业时间(如:调整白、夜班生产时间),确保工程施工所需沥青混合料的及时生产,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如因竞价人原因导致比选人的工程任务无法按期沥青混合料,竞价人将承担伍万元/天的拖期损失赔偿金,赔偿额限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款。
4、质量要求:
竞价人应对整个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负责(包括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油石比及计量等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及比选人级配要求),确保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合格。因竞价人原因生产的一切不合格材料,比选人一律不予签收,若沥青混合料双方现场见证抽检不合格,经双方共同认定如为竞价人责任,则竞价人应承担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竞价人有争议的,可委托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先由竞价人垫付,最终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发生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竞价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5、材料要求:
5.1、改性AC-13(石灰石)、重交AC-20(石灰石)所有材料:石料、人工、沥青、燃油、机械设备等均由竞价人提供。
5.2、竞价人要确保所购的材料满足JTJ 200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满足设计文件等对集料等的要求。
5.3、竞价人提供的进场材料须经比选人质检并认可的厂家提供,如因客观原因竞价人要求更换材料提供商,竞价人须获得比选人书面形式同意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7、计量:沥青混合料只以竞价人拌合站过磅量(比选人监督)计量,双方签字为准,完工后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按竞价人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出厂单价*沥青混合料磅单吨位)。
8、生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30日。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报价+运费测算’最低价 ,具体方法:【竞价人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出厂总报价+比选人运输单价*拌合站距指定地点(草堂收费站)重载运距公里数*沥青混合料预计生产量吨位+竞价人升温费报价】合同进行评标。运输由比选人实施,比选人与竞价人只签订出厂价合同。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符合比选要求的报价单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出现最低投标价相同时,则对最低投标价相同的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只有一家单位为最低价为止。结算实际费用时按竞价人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出厂单价*沥青混合料磅单吨位(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票。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无履约保证金。
五、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竞价人,从2020年12月21日起至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详见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240.249.108:8088/PMS/)上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中的获取方式(链接)自行下载。不管竞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240.249.108:8088/PMS/)上发布。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314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
(四)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五)各竞价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密封要求:
按第三条要求制作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奉巫段2020年路面抢险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在2021年 1月7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七)本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1份,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
(八)廉政约定:
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敬请各竞价人在参与竞标报价过程中,将竞争性比选人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我司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谢甜甜    举报电话:023-89063863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九)沥青混合料合同(附后)。
(十)竞争性比选人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89063871   王老师      电话:13101223093 



附件:

竞争性比选文件—东北公司奉巫段抢险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定).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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